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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企业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合法吗

劳动争议2026/4/26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0 次阅读

关于【沈阳企业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合法吗】的常见问题

Q1:什么是【沈阳企业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合法吗】? A: 【沈阳企业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合法吗】是指在沈阳地区,企业以员工业绩未达到既定标准为由,决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立案标准:此问题不涉及立案标准,主要依据劳动法律法规判断企业辞退行为是否合法。

法律解读沈阳企业以业绩不达标辞退合法吗

王勇 律师

主任律师

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主任,专注刑事辩护、经济纠纷二十余年。办理各类刑事和经济案件五千余件,熟悉辽宁本地司法实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务实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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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作者

辽宁化腾律师事务所

化腾律所-劳动争议及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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